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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作者:  时间:2018-03-29  新闻来源:

  

2016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1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201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有: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设有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起草、审核院文稿,打印文件,处理检察信息、机要文电和秘书事务,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检务公开,联络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机要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新闻宣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编制经费年度计划和经费的申请、核算、管理;负责装备物资的购置、管理。

(二)政工科 (纪检组)

负责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职务任免、工资福利、检察官等级变动、考核、奖惩;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检察院内设机构、编制;组织协调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推进基层院建设;负责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党建、计生、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对全院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处分的申诉;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三)案件管理中心

对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办理的案件,统一进行受理、登记、分流;对案件流转环节进行监控和办理告知、换押等相关事项;对法律文书的制作进行程序上的监督;对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负责传递和送达;对相关办案部门的案件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对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对赃证款物进行管理;审查办理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相关诉讼事项。

(四)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办理报批延长羁押期限;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五)公诉科

负责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六)刑事执行检察局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的执法监督工作;立案侦查或参与办理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七)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八)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开展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依法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                                                    (九)检察技术科

负责照相、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采集、整理、保存;负责计算机等技术设备、检察院网站的维护;开展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十一)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款物等职务犯罪案件。

(十二)职务犯罪预防科(已转隶到监察委)

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根据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

(十三)反渎职侵权局(已转隶到监察委)

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行政编制36名,离退休人员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8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经费345.21万元,公用经费164.96万元,专项经费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4.43万元(此项支出已包含县级财政拨付的退休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万元,其中公用支出16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43万元(此项支出已包含县级财政拨付的退休费)。项目支出334万元,其中,检察办案业务费26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部门开展办案业务用的差旅费、业务耗材、侦缉调查、业务设施维修、教育培训、法律知识宣传等费用;检察业务装备购置费4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的更新及购置;信息化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内网分级保护。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我院有公务车辆4辆,其中,行政用车1辆,警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按每辆车每年4万元计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如全国两会代表及工作人员活动费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1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另附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988.60  一、基本支出 654.6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二、项目支出 334.00 
三、其他资金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88.60  本年支出合计 988.6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六、结转下午 0.00 
       
收入总计 988.60  支出总计 988.60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988.6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88.60 
  基金预算拨款 0.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教育收费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三、其他资金  
    事业收入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其他收入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88.6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0.00 
   
收入总计 988.60 
二、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一、基本支出 654.60 
  工资福利支出 345.21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9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4.43 
    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 334.00 
    民生政策性支出 0.00 
    经常性业务支出  
    偿债支出 0.00 
    财政投资性项目支出 0.00 
    其他项目支出 334.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年支出合计 988.6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结转下年 0.00 
   
       988.6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988.60  一、一般公共预算 988.6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88.60  本年收入合计 988.60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988.60  654.60 33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44.17  510.17 334.00
  04   检察 844.17    334.00
204 04 01     行政运行(检察) 510.17  510.17  
204 04 99 其他检察支出 334.00    33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13  111.13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1.13  111.13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1.13  111.1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30  33.30  
  02     住房改革支出 33.30  33.3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3.30  33.30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合计 654.6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45.21
   30103   奖金 47.68
   30102   津贴补贴 149.97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6.88
  30101   基本工资 95.19
  30106  伙食补助费 13.2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2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96
  30201   办公费 30.70
  30202   印刷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50
  30205   水费 1.00
  30206   电费 3.00
  30207   邮电费 1.72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0211   差旅费 8.00
  30213   维修(护)费 15.60
  30214   租赁费 2.00
  30216   培训费 3.2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00
  30226   劳务费 34.80
  30228   工会经费 6.43
  30229   福利费 8.0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9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4.43
  30301   退休费 73.60
  30309   奖励金 8.96
  30311   住房公积金 33.3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57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合计 334.0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03   奖金  
   30102   津贴补贴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0101   基本工资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00
  30201   办公费 77.00
  30202   印刷费 6.00
  30204   手续费 1.00
  30205   水费 2.00
  30206   电费 9.00
  30207   邮电费 17.60
  30209   物业管理费 6.00
  30211   差旅费 27.00
  30213   维修(护)费 33.00
  30214   租赁费 0.00
  30216   培训费 9.6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1.8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309   奖励金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9   其他资本性支出 72.00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42.00
  30907   信息网络购建 30.00
        
八、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2016年行政经费 550.19 
2016年三公经费 31.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3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6.00 
               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0 
注: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九、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0
注:我院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本表为空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654.60  654.60  654.60  0.00  0.00  0.00  0.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654.60  654.60  654.60  0.00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 654.60  654.60  654.60  0.00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361.17  361.17  361.17  0.00  0.00  0.00  0.00 
      个人经费支出 361.17  361.17  361.17  0.00  0.00  0.00  0.00 
        基本工资 95.19  95.19  95.19  0.00  0.00  0.00  0.00 
        津贴补贴 149.97  149.97  149.97  0.00  0.00  0.00  0.00 
        奖励或绩效工资 47.68  47.68  47.68  0.00  0.00  0.00  0.00 
      伙食补助费 13.24 13.24 13.2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25 12.25 12.25 0.00  0.00  0.00  0.00 
        车改补贴 15.96  15.96  15.96  0.00  0.00  0.00  0.00 
      社会保障缴费 26.88  26.88  26.88  0.00  0.00  0.00  0.00 
        基本养老       0.00  0.00  0.00  0.00 
        基本医疗 26.88  26.88  26.88  0.00  0.00  0.00  0.00 
        失业       0.00  0.00  0.00  0.00 
        工伤       0.00  0.00  0.00  0.00 
        生育       0.00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9.00  149.00  149.00  0.00  0.00  0.00  0.00 
      基本公用经费 149.00  149.00  149.00  0.00  0.00  0.00  0.00 
        基本公用经费 149.00  149.00  149.00  0.00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43  144.43  144.43  0.00  0.00  0.00  0.00 
       退休费 73.60  73.60  73.60         
        奖励金 8.96  8.96  8.96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57  28.57  28.57         
      住房公积金 33.30  33.30  33.30  0.00  0.00  0.00  0.00 
        住房公积金 33.30  33.30  33.30  0.00  0.00  0.00  0.00 
十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334.00  334.00  334.00  0.00  0.00  0.00  0.00  0.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334.00  334.00  334.00           
  项目支出 334.00  334.00  334.00           
经常性业务支出 262.00 262.00 262.00          
  专用设备购置 42.00 42.00 42.00          
  信息网络购建 30.00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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