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公益诉讼助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守护连山人民春节平安
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欢庆佳节的传统习惯,春节期间更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同时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连山检察院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连山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个别群众违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的规定,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交通主干道附近燃放烟花。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交通安全、火灾隐患,该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可能导致县城内其他群众效仿,在人车流量增大的春节期间会造成县城区域内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连山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依法进行了立案审查。
在梳理禁燃的区域、种类、期限和法律后果的规定,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管理等重点问题后,连山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和磋商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县烟花爆竹零售点布设、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及法律法规、违法后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保障民生安全的有机结合,下一步,连山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履职中贯彻预防性司法理念,以检察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