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宪法修正案,而今年12月4日,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实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连山建设,12月4日,连山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为民,副检察长韦先枚带领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等部门干警共14人到县城人流量大的市场路口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宪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禁毒等有关法律知识展板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治宣传。同时,现场受理法律咨询,延伸法律宣传触角,对群众有关法律疑问进行耐心解答。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解答法律相关问题20余个。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广大群众更加了解了新修改宪法的内涵和要义,更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强化了宪法权威,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